2009年6月28日 星期日

祭之豐,不如養之薄

在傳福音的時候,很常遇到的祭祀祖先的問題。
很多朋友們,相信聖經、相信主耶穌、認同召會生活。
但礙於「我是長子(孫),信了主就不能拿香拜拜,
那以後家裡的祖先牌位怎麼辦?」

但在中國儒家思想,說到祭祀祖先這件事:
「椎牛祭墓,不如雞豚之逮親存」曾子
「祭之豐,不如養之薄」歐陽修
也就是強調孝道遠大祭祀。

中國人又說「百善孝為先」
這其實跟聖經的觀念非常符合

「當孝敬父母,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,得以長久。」出埃及記20章12節

註1 (耶和華你神):本節中『耶和華你神』的稱呼,指明與孝敬父母有關的第五條誡命,和頭四條與神有關的誡命同列。原因是我們孝敬父母,就是尊敬我們的源頭,這源頭至終乃是神自己。

「“要孝敬父母,使你亨通,在世長壽。”這是第一條帶應許的誡命。」以弗所書6章3節

台灣信仰執著、堅持、重視祭祀,
對於孝順這件事是否有同樣的堅持跟重視呢?

願我們更認識聖經、接受聖經、被聖經和神的心意構成。
在神的心意裡,孝敬父母是列於最重要的人倫關係。
(十誡頭四條與神有關,緊接著的第五條就首孝敬父母有關)

就我的經歷來說,
因著最近追求的提摩太前書和外婆的過逝,非常被提醒。

「要尊敬寡婦,就是那真為寡婦的。若寡婦有兒女,或有孫子孫女,便叫他們先學著孝敬自己的家人,用回敬的奉養報答母親或祖母,因為這在神面前是可悅納的。」提摩太前書5章3-4節

我的爺爺和外公,都比奶奶和外婆早到主那裡。
所以奶奶和外婆晚年都是提前所說的寡婦。
很遺憾地受限於兩地分離,我沒辦法一直在她們身邊照顧她們。
她們至少都有我的父母輩陪同在身邊。

但我想這非常提醒我,要更在主裡孝敬自己的家人。
在我人生前面的旅程中。

願主記念這樣的心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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